国联水产

- 300094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12
标题国联水产: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33号
批复原因2023年1月30日,国联水产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4),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700万元至4,00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2,500万元。4月18日,国联水产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对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修正后实现归母净利润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1,900万元至-2,400万元。4月29日,国联水产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757.6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370.49万元。 国联水产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4月1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存在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12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李忠、樊春花、梁永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3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133号
批复原因经查,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23年1月30日,国联水产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4),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700万元至4,00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2,500万元。4月18日,国联水产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对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修正后实现归母净利润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1,900万元至-2,400万元。4月29日,国联水产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757.6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370.49万元。国联水产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4月1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存在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14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86号
批复原因2023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2,700万元至4,000万元。4月18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亏损500万元1000万元。4月29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757.68万元。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7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8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29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90号
批复原因一、会计估计变更未予披露 二、前五大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部分制造费用跨期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5-25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陈汉,财务总监樊春花,时任董事、时任副总经理李国通,时任董事会秘书易绚雯、张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7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37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2-17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关决字[2021]000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文关决字[2021]0007号
批复原因2021年1月,国美水产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文锦渡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由粤ZAK30港货车承载,承载报关单3份:532020210200007709、10、08,经海关查验发现:报关单532020210200007709申报毛重11750千克,实际毛重10750千克,本案案值52.0272万元,涉税为0元。
批复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关决字[2021]0007号,科处罚款0.1万元。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16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28
标题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梁谦海、陈清松、刘会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51号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51号
批复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梁谦海、陈清松、刘会锋: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我局派出检查组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所)执业的国联水产2018年、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经查,立信所在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存货期初余额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二、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未保持足够的审计怀疑。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立信所和梁谦海、陈清松、刘会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26
标题国联水产: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52号
批复原因经查,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或公司)存在以 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和及时披露。 二、会计估计变更未予披露。 三、部分关联交易形成的存货未及时入账。 四、部分存货核算依据不足。 五、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国联水产、李忠、陈汉、樊春花、张勇、易绚雯、鲁承诚、李国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0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32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3-04
标题国联水产: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董事李胜先生配偶方女士于2021年2月18日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000股,成交金额11,220.00元,因误操作于2021年2月22日累计卖出3,000股,成交金额12,300.00元,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总额为1080.00元。
批复内容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董事李胜先生及其配偶方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1、方女士为公司董事李胜先生的配偶,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本次短线交易行为产生的收益,方女士已将上述收益全部上缴公司。2、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9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9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30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9-21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1月24日,国联水产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3,900万元至4,400万元。2月29日,国联水产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亏损8,106万元。4月30日,国联水产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201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9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48,014万元。5月21日,国联水产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49,066万元。国联水产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批复内容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总经理陈汉、财务总监樊春花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6-29
标题国联水产: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0]81号
批复原因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李忠、陈汉、樊春花、张勇、吴丽青、李国通、李春艳、刘建勇、梁金华、赵红梅、王作宙、唐岸莲、冼海平、林妙嫦、温小宝、黄智敏、杨静:经查,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20年5月22日,国联水产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由于部分融资性质的贸易类收入在合并报表时未进行抵消,导致公司此前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存在会计差错,分别冲减当期营业收入1.54亿元、4.66亿元、5.48亿元,占更正前已披露营业收入的13.66%、18.69%、14.54%,分别调减或冲减当期净利润104.71万元、105.94万元、202.25万元,占更正前披露净利润的12.97%、10.39%、13.39%。国联水产2019年度各中期报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8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6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标题国联水产: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5-07
标题国联水产: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59号
批复原因经查,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20年1月24日,国联水产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3900万元至4400万元。2月29日,国联水产发布业绩快报,披露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预计全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8105.84万元。4月30日,国联水产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和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披露全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4.8亿元。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净利润经修正后出现大幅变动,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12
标题国联水产: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8号
批复原因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水产”)于2019年9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8号)。
批复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的有关事项,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3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87号
批复原因根据你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15年2月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美水产品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自2015年2月3日至2018年2月3日止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等提供最高额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你公司在提供上述担保时,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于2018年6月22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条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26
标题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国联饲料的处罚决定((湛)质监罚字[2017]C2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湛)质监罚字[2017]C25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子公司国联饲料使用的叉车未经定期检验。
批复内容对其处以:(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叉车;(2)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
处理人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15
标题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局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开环罚字[2016]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湛开环罚字[2016]3号
批复原因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及排污许可证过期。
批复内容处以51,384元的罚款。
处理人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局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15
标题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局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开环罚字[2016]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湛开环罚字[2016]4号
批复原因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及排污许可证过期。
批复内容处以100,000元的罚款。
处理人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局环境保护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0-29
标题国联水产: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6]46号
批复原因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4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公司立即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形成了《关于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情况报告予以披露。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0-14
标题国联水产: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6]46号
批复原因近日,公司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4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大会关联议案审议程序不规范 二、董事会关联议案审议及披露不规范
批复内容《决定书》要求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0-14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16]1027号
批复原因广东证监局于2016年10月14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2016]1027号)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6年10月30日向广东证监局进行了书面汇报,已就上述问题整改完毕,并将持续规范。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05
标题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9000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90001号
批复原因公司子公司国联骏宇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
批复内容决定对国联骏宇上述行为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692元,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及罚款79,488元。
处理人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1-26
标题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开环罚字[2016]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湛开环罚字[2016]1号
批复原因公司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
批复内容湛江经开区环保局向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公司已于期限内拆除暗管,湛江经开区环保局决定对公司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行为处以5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5-12-21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1月16日,国联水产披露2014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约15000万元至20000万元。2月27日,国联水产披露2014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14600.98万元。4月15日,国联水产发布2014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22618.14万元。4月30日,国联水产披露2014年年报,确认净利润为22501.02万元。国联水产披露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与2014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相比,净利润相差7900.04万元,且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严重滞后。国联水产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11.3.4条、第11.3.8条的相关规定。 国联水产董事长李忠、董事兼总经理陈汉、董事兼副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吴丽青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相关规定,对国联水产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和第16.3条的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董事兼总经理陈汉、董事兼副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吴丽青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4-14
标题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开环罚字[2015]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湛开环罚字[2015]1号
批复原因公司生产废水超标排放。
批复内容处以25,412元的罚款。
处理人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4-10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单》(霞关告字[2015]00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霞关告字[2015]009号
批复原因公司委托货物代理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申报净重与实际净重不符,影响了国家进出口退税管理。
批复内容决定对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9-26
标题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湛)食药监食罚[2014]1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湛)食药监食罚[2014]16号
批复原因公司从政府网站下载标准而未从标准制定部门网站下载标准,导致公司生产的虾肉肠的标签未标注饱和脂肪酸NRV%。
批复内容被主管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20元并罚款3,000元。
处理人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7-11
标题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4]第27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14年7月11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4】第27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及时与深交所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出现上述错误主要是因为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掌握不足,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财务信息相关知识的学习,防止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9-17
标题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2]27号
批复原因(一)关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公司治理存在问题 (三)关于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四)关于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五)关于现金分红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告知书》后,立即按照《告知书》的要求,认真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要求,深入核查与分析相关情况,并召开公司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方案。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8-19
标题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11]28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告知书》指出,公司对重大交易的审批权限规定不完整,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没有最低金额的规定,也没有对董事长的授权。 存在的问题二:《告知书》指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对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披露不完整,没有披露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0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此次现场检查,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等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健全公司治理,构建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