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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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21
标题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3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8-13
标题香山股份:香山股份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公司监事邓碧茵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邓碧茵女士的配偶林文韬先生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11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买卖及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邓碧茵女士对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邓碧茵女士及其配偶林文韬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的问题,邓碧茵女士及其配偶林文韬先生就本次交易构成的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及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林文韬先生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得收益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数上交公司。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卖出价36.90元/股×交易数量1,000股-买入价33.00元/股×交易数量1,000股=36,900.00元-33,000.00元=3,900.00元。3、公司董事会严肃要求邓碧茵女士吸取教训,向邓碧茵女士及其配偶林文韬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以此为戒,要求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督促相关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严格管理各自的证券账户,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22
标题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4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5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12-15
标题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20]第1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12-04
标题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20]第13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4
标题香山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80号)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8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3-27
标题香山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93号)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93号
批复原因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香山股份”、“上市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93号。
批复内容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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