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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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10-2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6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11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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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9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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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15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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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10-29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费益昭、王丽梅、张健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0]172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费益昭、王丽梅、张健江:
2019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为净利润)为-11,3000万元至-14,5000万元。2020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2019年度净利润为-167,797.87万元。2020年6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修正公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将2019年度净利润修正为-1,232,576.86万元,与你公司预计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对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你公司及费益昭、王丽梅、张健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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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09-18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飞马”)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违规担保
(二)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
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黄壮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费益昭,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总监张健江,财务总监王丽梅,时任监事乔康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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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9-18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飞马”)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违规担保
(二)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黄汕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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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3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6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7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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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0 |
标题 | *ST飞马: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0]1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 |
批复内容 | 1.对飞马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2.对黄壮勉作为飞马国际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黄壮勉作为飞马国际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合并对黄壮勉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罚款;
3.对费益昭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
4.对乔康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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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3 |
标题 | *ST飞马: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0]2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 |
批复内容 | 1.对飞马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2.对黄壮勉作为飞马国际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黄壮勉作为飞马国际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合并对黄壮勉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罚款;
3.对费益昭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
4.对乔康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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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13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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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4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4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4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需说明的事项做出书面回复,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密切配合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尽快完成年报审计及编制工作。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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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2-16 |
标题 | 关于对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6月10日期间,飞马投资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其持有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飞马”)股票合计17,938,434股,占*ST飞马股本的1.09%,涉及金额6,216.02万元。飞马投资未能在上述减持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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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7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10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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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05-17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和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5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截至2018年底你公司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计为125.0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5.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合计金额为18.13亿元。你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对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可回收性、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对未决诉讼的预计负债金额准确性等事项存疑,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局还收到多起反映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诉讼事项的投诉。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与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你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按以下要求整改完毕,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金、资产安安全,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你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对前述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诉讼、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你公司应根据业务合同、交易单据、资金去向等资料,对前述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按交易对手逐家公开详细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三、你公司应依据合同协议有关条款或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必要法律手段对上述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及时进行清收、追偿,对历史形成的违规担保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措施,明确时间进度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你公司应全面梳理诉讼、对外担保事项,按照证券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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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7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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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3-29 |
标题 | 飞马国际: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深证调查通字[2019]068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对你公司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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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3-20 |
标题 | 飞马国际:关于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暨相关人员涉及事项的公告([2018]粤03执247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粤03执2475号 |
批复原因 | 全部未履行。 |
批复内容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
处理人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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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3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7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7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2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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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1-29 |
标题 | 关于对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飞马投资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第一大股东,截至2018年9月26日,持有飞马国际801,388,899股股票,占飞马国际总股本的48.48%,所持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018年9月27日至10月12日,飞马投资因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违约,被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分别处置其持有的飞马国际股票1,227,100股、6,321,583股、7,704,100股、508,735股,共减持15,761,518股,占飞马国际总股本的0.96%,涉及金额86,997,368.75元。飞马投资未能在上述减持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飞马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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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10-08 |
标题 | 飞马国际: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被司法冻结的提示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函告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动减持以及被司法冻结的情形,2018年9月27-28日,因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违约,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股票1,227,100股,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股票4,180,099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股票5,307,500股,从而导致飞马投资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1)本次被动减持为质权人强制平仓所致,本次被动减持未产生任何收益,飞马投资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上述交易导致飞马投资被动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飞马投资正积极与有关债权人进行沟通、探讨解决相关问题的可行措施,若后续有任何进展,飞马投资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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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3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0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9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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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3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66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8月21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我部在事后审查过程中,发现本次预案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规定报送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和《中小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对照表》等文件。我部发现后已及时督促你公司进行补充披露和报送,但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完成补充披露和报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2.6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补充披露和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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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3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41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26日,你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4月18日,你公司以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继续停牌,拟收购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和灵石县鑫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6月20日,你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预计公司股票最晚将于7月26日复牌。7月26日,你公司未如期披露复牌公告,截至目前仍未复牌。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十六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请你公司在8月6日前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相关文件,请在8月6日前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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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11 |
标题 | 飞马国际: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30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3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核查,现就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飞马”)受让土地使用权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相关情况予以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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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2-11 |
标题 | 飞马国际: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1267号、结案字[2017]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壮勉先生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126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于日前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壮勉先生的通知,其于2017年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7]1号),通知书内容如下:“2015年11月17日,我会对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立案稽查(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1267号)。经审理,黄壮勉先生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我会决定本案结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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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4 |
标题 | 飞马国际:关于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50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50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说明,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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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04-29 |
标题 | 证监会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6]42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7月1日13时13分41秒至13时31分59秒期间,叶兆平控制使用“田某”、“巢某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赢12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共3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盘中拉抬、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交易“飞马国际”,获利约34万元。叶兆平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第(3)项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依据《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叶兆平违法所得约34万元,并处以约103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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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01 |
标题 | 飞马国际: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82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或“飞马国际”)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82号)。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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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11-20 |
标题 | 飞马国际: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1267号 |
批复原因 | 黄壮勉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批复内容 | 黄壮勉先生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1267号),主要内容为“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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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14 |
标题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的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时,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东持股数量未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其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
批复内容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3年7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时,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东持股数量应当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其权益数量合并计算。经公司对信用担保账户分拆合并计算,现将公司2013年半年度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进行更正并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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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7-31 |
标题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6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了201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4,952.38万元,计入2011年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公司于2012年3月24日披露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没有在2012年2月底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2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召集专题会议,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人。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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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30 |
标题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董事会运作不规范。
(二)内审部门工作有待加强。
(三)投资者接待不规范。
(四)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在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的重视和指导下,为公司全面审视公司治理状况,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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