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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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7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46号
批复原因2019年9月24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46号)。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8-02
标题*ST凡谷: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湖北证监局[2019]23号
批复原因王莉萍: 经查,你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2019年4月11日披露减持计划,将在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但在4月22日,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54000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行为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4-25
标题*ST凡谷: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王莉萍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函件告知,王莉萍女士在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存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造成违规减持。 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本次违规减持系王莉萍女士操作失误所致,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方面也将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传递和培训工作,督促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2
标题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7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7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4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01
标题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80号
批复原因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公告》,称拟同意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以补偿方式收回公司持有的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25
标题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80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2016年4月至6月少计领用自制半成品,导致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15,595,879.52元,虚增存货15,595,879,52元。2016年4月至9月少计领用自制半成品,导致你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38,106,460.58元,虚增存货53,702,340.10元。2017年4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修正公告》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修正公告》,201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由20,515,363.79元更正为4,820,506.79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由-7,447,587.70元更正为-62,469,918.98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4条、第8.5.7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孟凡博、时任财务总监王志松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6条、第6.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财务部经理范志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8年5月30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09
标题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72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7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06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湖北证监局[2018]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武汉凡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 二、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我局作出以下决定: 一、对武汉凡谷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凡博、王志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三、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范志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2-07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鄂处罚字[2018]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武汉凡谷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 武汉凡谷2016年4月至6月少计了自制半成品的领用,由此导致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15,595,879.52元,虚增存货15,595,879,52元,公司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1.17%。 二、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 武汉凡谷2016年4月至9月少计了自制半成品的领用,由此导致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38,106,460.58元,虚增存货53,702,340.10元,公司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115.09%。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笔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公司相关制度、提供的情况说明、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公告等证据证明。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 一、对武汉凡谷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 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凡博、王志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三、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范志辉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27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51号
批复原因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51号)。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9-13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鄂证调查字2017021号
批复原因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702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9-02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湖北证监局[2017]26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6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3,000万元。2017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净利润为-3,603.28万元;3月25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1.65亿元;4月26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报显示2016年度净利润为-1.65亿元。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修正,且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及第一次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公司2016年半年报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也进行大额更正,半年报净利润由2,051万元调整为482万元,三季报净利润由-2,796万元调整为-6,729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深刻反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7-08-03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6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3,000万元。2017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净利润为-3,603.28万元;3月25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1.65亿元。2017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经审计的2016年年报显示,2016年度净利润为-1.65亿元。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修正,且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及第一次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孟凡博、公司财务总监王志松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 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 一、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孟凡博、财务总监王志松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07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70号
批复原因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70号),要求公司对2016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05
标题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82号
批复原因2017年3月24日,你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披露《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你公司2016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42.73万元,占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4.55%,你公司未在2017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第 2.7 条、第 11.11.3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6.3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08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39号
批复原因2017年3月28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凡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39号)。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7-10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20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按时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作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8-29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五条第三款
文件批号鄂证监公司字[2013]49号
批复原因1、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1)公司制度设计存在冲突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3)部分高管未列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2、财务会计问题 (1)科目核算问题 (2)合并抵销不充分 (3)公司财务基础工作有待提高。 3、信息披露问题 4、其他关注的问题
批复内容针对监管关注函关注的相关问题,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良好。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2-11-02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2]第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按时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作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2-05-08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2]第15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按时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作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1-05-31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1]第13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按时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作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1-05-17
标题武汉凡谷: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武汉凡谷拟问询事项》。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按时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作书面回复。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27
标题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鄂证监公司字[2008]91号
批复原因1、关于公司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2、关于公司“三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3、关于公司经理层及高管人员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4、关于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5、关于会计财务方面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三个阶段已经基本结束。公司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项工作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各项治理工作将更加重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及透明度,努力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8-20
标题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证监局限期整改通知书所涉及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鄂证监公司字[2008]91号
批复原因一、关于公司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公司“三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关于公司经理层及高管人员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关于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关于会计财务方面的问题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公司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在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的监督和指导下,全面规范公司行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和规范运作;认真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根据监管部门的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通过不断改进各方面工作,全面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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