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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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12
标题关于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0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7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北京逸居酒店收到京工商丰处字[2017]第1119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京工商丰处字[2017]第1119号
批复原因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的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5,000元。
处理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新洋丰: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宜自然资规执罚[2019]77号
批复原因未经批准,擅自用占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村村民居委会集体土地449.86平方米,建设抽水加压泵房,用于回抽废水进行处理。
批复内容没收违法占用土地及新建房屋,并处罚款4,360.95元。
处理人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猇亭区分局
警告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四川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受到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公安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雷公(治)行罚决字[2017]620号
批复原因对进入本单位人员、物品、车辆未如实登记。
批复内容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
处理人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受到宜昌市猇亭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宜猇环罚〔2017〕1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宜猇环罚[2017]11号
批复原因2016年10月13日硫酸雾超标排放
批复内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处理人宜昌市猇亭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四川新洋丰收到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生态环境局处罚(雷环罚〔2019〕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雷环罚[2019]2号
批复原因临时堆场未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地面硬化或修建雨水收集沟等设施,即在三防措施(防渗漏、防扬沙、防流失)不到位的情况下投入使用造成矿石淋溶水未得到有效收集,直接渗透到土壤中。
批复内容罚款2万元。
处理人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四川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受到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公安局行政处罚(雷公(特巡)改通字[2018]第001号、雷公(特巡)行罚决字[2020]15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雷公(特巡)改通字[2018]第001号、雷公(特巡)行罚决字[2020]152号
批复原因2018年1月4日,四川新洋丰因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法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被雷波县公安局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的处罚;2020年5月26日,四川新洋丰因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以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保存达不到九十天,被雷波县公安局处以罚款。
批复内容警告,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
处理人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四川新洋丰收到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生态环境局处罚(雷环罚〔2019〕1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雷环罚[2019]11号
批复原因在线监测设备出现故障后维修不及时,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
批复内容罚款2万元。
处理人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受到宜昌市猇亭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宜猇环罚〔2017〕2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宜猇环罚[2017]20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14日渣管破裂,渣浆泄漏至农田。
批复内容罚款2万元。
处理人宜昌市猇亭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收到荆国税稽罚[2017]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荆国税稽罚[2017]4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4年少缴增值税30,441.21元,2014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30,535.85元,2015年少缴增值税31,096.53元。
批复内容对公司2014年少缴增值税30,441.21元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5,220.61元;对公司2014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30,535.85元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5,267.93元;对公司2015年少缴增值税31,096.53元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5,548.27元,上述罚款共计46,036.81元。
处理人荆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受到宜昌市伍家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宜伍环法〔2018〕7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宜伍环法[2018]77号
批复原因(1)磷石膏渣场已超期服役且因防渗措施不足导致地下水水环境质量受到严重污染;(2)年产48万吨磷酸二胺项目配套磷石膏渣场未建设,主体工程投入运行。
批复内容罚款21万元。
处理人宜昌市伍家岗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受到宜昌市伍家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宜伍)安监罚〔2018〕1号)
相关法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文件批号(宜伍)安监罚[2018]1号
批复原因擅自改变磷石膏渣排放方式,在尾矿库干湿混排。
批复内容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处理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受到瑞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瑞)安监罚[2018]2-3号
批复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未如实记录。
批复内容罚款5万元。
处理人瑞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吉林新洋丰受到松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松)安监罚[2017]012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8日,吉林新洋丰在由工程承包方修筑围墙过程中发生一起围墙坍塌事故,造成施工方3人死亡。2017年9月27日,松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吉林新洋丰厂区围墙和挡土墙工程没有到扶余市住建局办理工程质量手续及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没有出具正规施工设计图纸;没有按照《建设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的规定进行施工;没有发现东侧北部的挡土墙标高错误的安全隐患,致使挡土墙标高出现2.27米误差;相关证书和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跟踪管理,未指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未督促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罚款50万元。
处理人松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受到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宜猇)安监罚〔2017〕危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宜猇)安监罚[2017]危7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19日,宜昌新洋丰磷铵厂原料车间矿石破碎工段皮带机岗位,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名劳务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宜昌新洋丰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履行安全检查职责不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批复内容罚款20万元。
处理人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吉林新洋丰受到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梅)市监行处罚字[2020]61号
批复原因销售不合格的化肥产品
批复内容罚款人民币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没收不合格化肥32吨。
处理人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河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收到徐国土资罚字[2017]第01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
文件批号徐国土资罚字[2017]第014号
批复原因违规占用京广铁路西侧、洋丰路北侧1.39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建厂
批复内容责令退还1.39亩土地,罚款13,909元(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
处理人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河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收到徐国土资罚字[2018]第02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
文件批号徐国土资罚字[2018]第021号
批复原因占用安肃镇北孤庄村营村土地70.51亩建厂,未批先建。
批复内容责令退还70.51亩土地,没收三排车间,建筑面积29,006.32平方米等设施。
处理人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河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收到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25日生产的20吨掺混肥料钾和粒度不合格
批复内容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混肥,罚款27,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处理人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4
标题湖北新洋丰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9年9月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7-10
标题新洋丰: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湖北证监局[2019]22号
批复原因2019年2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全资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宜都分公司磷酸铵和聚磷酸铵及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事项在指定媒体披露前,你公司官方网站上已发布了关于该项目的土地平整招标公告。2019年2月12日,你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提到“2018年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创下历史新高”,而你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才发布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引以为戒,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09
标题关于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52号
批复原因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调增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使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约4000余万元。此外,你公司还披露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部分承诺事项的公告》,控股股东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集团”)申请豁免其将保康堰垭洋丰磷化有限公司所属两项矿权注入你公司的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书面说明以下问题,并在3月15曰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同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0-10
标题关于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杨磊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86号
批复原因杨磊: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或“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17年10月28日。你配偶于2017年9月29日买入新洋丰股票5,000股,买入金额为50,312元。你配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及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5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09
标题新洋丰: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35号)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35号
批复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35号)。
批复内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新洋丰”)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现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6-11-29
标题关于对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14年,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借壳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服装”)上市,原中国服装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拟于重组完成后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2.17%股份并退出,与洋丰集团就减持“新洋丰”股票进行了约定:2014年9月25日之前洋丰集团或指定的第三方(可以多名)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以确定的价格分次购买中国服装原控股股东拟减持的“新洋丰”全部股票;确定减持价格下限为每股12元,对减持价格不足部分,洋丰集团予以补偿。洋丰集团为了减少损失,由洋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北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出资,于2014年7月通过券商资管计划和基金专户设立4支资管产品来承接恒天集团减持的“新洋丰”股票。杨才学(时任洋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联系安排相关人等为4支资管产品的普通级委托人或进取级委托人或一般委托人,向上述委托人发出交易指令,上述委托人再向产品受托人发出投资建议。2014年8月6日至8月18日期间,上述4支资管产品以大宗交易方式承接恒天集团减持的“新洋丰”股票,截至8月18日合计持有“新洋丰”6.65%的股份。洋丰集团在使用实际控制的4支资管产品承接“新洋丰”股份合计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披露。 二、短线交易 洋丰集团作为“新洋丰”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的4支资管产品于2014年8月18日合计持有“新洋丰”股票达到6.65%后,其中2支资管产品分别于2014年12月4日至17日和2014年11月3日至7日将持有的“新洋丰”股票陆续全部卖出,实际获利90,006,124.94元,卖出“新洋丰”时间与买入时间相隔不足六个月。洋丰集团的上述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短线交易。 洋丰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第11.8.1条的规定,洋丰集团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才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规定,对洋丰集团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才学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9
标题新洋丰:关于股东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00号
批复原因2014年,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借壳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服装”)上市,原中国服装控股股东拟于重组完成后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2.17%股份并退出,于是与洋丰集团就减持“新洋丰”进行了约定:2014年9月25日之前洋丰集团或指定的第三方(可以多名)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以确定的价格分次购买中国服装原控股股东拟减持的新洋丰全部股票;确定减持价格下限为每股12元,对减持价格不足部分,洋丰集团予以补偿。洋丰集团为了减少损失,由其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北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出资,于2014年7月通过券商资管计划和基金专户设立4支资管产品来承接恒天集团减持的“新洋丰”股票。洋丰集团在使用其实际控制的4支资管产品承接“新洋丰”股份合计达到5%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洋丰集团作为新洋丰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实际控制的4支资管产品于2014年8月18日合计持有“新洋丰”股票达到6.65%后,其中2支资管产品分别于2014年12月4日至17日和2014年11月3日至7日将持有的“新洋丰”股票陆续全部卖出,卖出“新洋丰”时间与买入时间相隔不足六个月。 4支资管产品承接“新洋丰”股份的大宗交易完成后,为避免股价下跌而遭受损失,减少随后第三方承接剩余股份,若股价不足12元而洋丰集团应给恒天集团的补偿,同时为了扩大投票表决权,由洋丰集团控股的矿业公司通过客户借款在二级市场交易“新洋丰”股票。
批复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及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作出如下决定: 1.对洋丰集团超比例持股未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才学,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2.对洋丰集团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3.对洋丰集团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125,785.76元,并处以3,125,785.76元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才学,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6-05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证调查通字15042号、15043号、15044号
批复原因洋丰股份和公司董事杨才学、杨小红于2015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15042号、15043号、15044号),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1-11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文件批号鄂证监公司字[2014]52号
批复原因2014年11月11日,湖北证监局向公司下达《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鄂证监公司字[2014]52号),要求公司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1、董事会、股东大会资料不全 2、公司章程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3、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不完善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 5、未建立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6、需进一步完善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7、期间费用财务处理不规范 8、部分对外捐赠支出列支管理费用不合规 9、财务制度不完善、修订不及时
批复内容2014年11月27日,经公司逐项落实、整改上述问题,形成《关于湖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4-10-29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14]第24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4]第24号)。
批复内容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4-10-10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4]第62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4]第62号)。
批复内容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4-22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4]第111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4]第111号)。
批复内容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14
标题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年报部分内容的补充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3]第96号
批复原因一、由于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将销售前5名中1、2、5大客户粘到采购前5名中,形成该客户销售金额与采购金额相等,造成误解。 二、本公司年报披露时,有关控股股东的年终决算尚未完成,故未能及时披露有关情况,例如201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等。
批复内容2013年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 【2013】第96号),要求本公司就前5名供应商资料与前5名客户资料数据部分内容相同作出说明,同时要求补充披露控股股东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公司现将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正及补充。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7-30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181号
批复原因2012年7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181号) (1)主要关注事项 “我部关注到,2012年6月8日至2012年7月27日你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达到27.25%,而同期大盘的累计涨幅为-6.85%,你公司股票累计涨幅偏离大盘34.10%。请你公司董事会: (1)根据本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规定,关注、核实相关问题,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3)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批复内容第一、根据贵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公司关注、核实了相关问题,经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根据贵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书面函询,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回复本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出于整体战略考虑,有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事项计划,但该计划尚未正式启动。 第三、根据贵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近期未接待过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第四、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自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7月27日期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未有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2-05-14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2]第247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2年0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2]第247号)。
批复内容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6-23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92号
批复原因2011年6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92号) (1)主要关注事项 “2011年5月30日,你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本所申请自5月31日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涨幅达17.31%,较深证A股指数比偏离值达26.48%,且成交量较前期明显放大。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1、请你公司董事会在函询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潜在重组方的基础上详细说明公司此次重大重组事项的筹划过程,及各环节参与人员。并说明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及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2、我所对你公司股票停牌前半年的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部分账户交易异常,请知悉你公司重组事宜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重组工作的中介机构人员等,说明与下列账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请你公司尽快提交涉及中介机构的内幕知情人名单。”
批复内容第一、经函询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潜在重组方,均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及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公司此次重大重组事项的筹划过程及各环节参与人员情况后附。 第二、经函询公司重组事宜的各相关方,未发现有与下列账户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第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知情人名单后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1-03-23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1]第22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1年03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1]第22号)。
批复内容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1-31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3号
批复原因2011年1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3号) (1)主要问题 “(1)根据本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规定,关注、核实相关问题,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3)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批复内容第一、根据贵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规定公司关注、核实了相关问题,经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根据贵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书面函询,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回复:三个月内无计划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根据贵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近期未接待过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第四、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04-15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0]第66号
批复原因2010年4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0]第66号) (1)主要问题 “你公司4月15日公告称,大股东正筹划转让其持有的你公司全部股权。此前,你公司股票价格大幅度上涨。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书面咨询大股东及其控制人,了解该股权转让相关知情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情人及其主要亲属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上述信息请于4月16日前报至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2010]第66号的要求,就股权转让相关知情人信息情况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04-12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0]第60号
批复原因2010年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0]第60号) (1)主要内容 “(1)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问题,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3)根据本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批复内容第一、根据贵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公司关注、核实了相关问题。 第二、根据贵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伟先生进行了书面函询,汉帛(中国)有限公司、高志伟先生书面回复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有计划对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进行转让,相关事项正在商谈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第三、根据贵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近期未接待过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第四、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0-03-09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0]第18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0年03月0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0]第18号)。
批复内容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01-13
标题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0]第8号
批复原因2010年1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0]第8号) (1)主要内容: “(1)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问题,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在及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3)根据本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批复内容第一、根据贵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公司关注、核实了相关问题。 第二、根据贵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伟先生进行了书面函询,汉帛(中国)有限公司、高志伟先生书面回复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有计划对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进行转让,相关事项正在商谈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第三、根据贵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近期未接待过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第四、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1
标题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京证公司[2007]105号
批复原因1、“三会”运作规范性及文件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公司董事会通讯召开方式较多,不利于董事们做出决策。 3、部分董事、监事参会情况有待改善 4、独立董事工作有待加强 5、内部审计工作尚未开展 6、应收帐款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7、对外担保问题。
批复内容 通过持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的认识更加清晰,增强了规范运作的意识。公司将不断巩固治理成果,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2-15
标题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1、“三会”运作规范性及文件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公司董事会通讯召开方式较多,不利于董事们做出决策。 3、部分董事、监事参会情况有待改善。 4、独立董事工作有待加强。 5、内部审计工作尚未开展。 6、应收帐款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7、对外担保问题。
批复内容自2006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公司上下对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各项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公司将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发展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目前公司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将不断加强各项内控制度的制订和完善,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增强公司运作的透明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规范地发展。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7-10-30
标题关于对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德虎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及时且遗漏披露信息。
批复内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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