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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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9
标题关于对赵向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4]27号
批复原因赵向东:经查,你在担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油)监事期间,使用“赵天翼”证券交易账户于2023年11月17日买入泰山石油股票20,000股,于2024年1月17日卖出泰山石油股票20,000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2-08
标题泰山石油:公司职工监事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赵向东使用其子赵天翼证券交易账户于2023年11月7日买入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17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赵向东构成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1、赵向东出具了《关于本人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本次交易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其本人已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并深表自责,本次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赵向东愿意承担因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赵向东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自觉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中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将进一步规范本人及家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账户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对赵向东进行了严肃批评,并依据公司有关职工处分规定给予其从严从重处分。赵向东本人已将本次交易所获盈利12,982.50元上交公司。赵向东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加强对董监高本人及其亲属账户交易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08
标题关于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赵向东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21号
批复原因2024年2月8日,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油”或“公司”)披露《职工监事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显示,你使用赵天翼证券交易账户于2023年11月7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于2024年1月17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8
标题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工作。公司以前年度在合并报表范围、资产处置入帐处理、坏账准备金计提等财务核算方面不够准确。 问题二、公司应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开立存款账户,与该公司发生资金往来,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批复内容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为此,公司将会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长期不懈的坚持下去,把公司治理活动中形成的管理制度和好的做法固化到公司的管理中,切实构建好公司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0
标题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工作。 二、公司应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批复内容 通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认识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为此,公司将会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长期不懈的坚持下去,把公司治理活动中形成的管理制度和好的做法固化到公司的管理中,切实构建好公司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1-03-28
标题证监会通报批评12家违规公司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在2000年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过程中,未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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