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报告:国泰君安、华泰获批跨境业务试点,助优质券商国际业务占得先机
跨境业务试点获批,业务规模或超百亿
近日,国泰君安与华泰证券相继发布公告:公司试点开展跨境业务资格获证监会无异议复函。该事件表明继海通证券境外自营业务获批后,券商出海再进一步。业务内容方面,证监会批准国泰君安及华泰证券开展以下业务:(一)以自有资金参与境外交易场所金融产品交易,以及投资于其他QDII允许投资的境外金融产品或工具。(二)与境内外交易对手签订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参与场外金融产品交易,及向公司客户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交易服务。这一次的跨境业务资格获批与上一次相比有诸多不同。差异点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境外交易品种和服务上有所扩展。海通证券境外自营业务获批时,证监会的表述是“与境外机构签署ISDA主协议参与境外场外金融产品交易”。而这一次,该表述为“与境内外交易对手签订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含ISDA、CSA、NAFMII及SAC等),参与场外金融产品交易”。我们认为,得益于交易协议的增加,券商能够进行的交易及提供的服务将会增加,进而业务体系得到拓宽,资产配置能力得到提升。
另一方面,业务规模上有所控制。在国君、华泰证券的获批回复中,证监会要求开展跨境业务要严格控制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而此前给海通证券的回复中并没有该项规定。我们认为,这主要是证监会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参与境外业务面临的风险以及市场环境都与国内不一样,市场主体也完全不同。目前通过自营方式参与境外业务,对券商的资本金、定价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都是有很高要求。
国泰君安和华泰证券近年发展势头良好,净资本总体保持增长且位于行业前列。得益于此,我们认为虽然证监会对规模有所限制,但潜在业务规模仍超百亿。截止2017年上半年末,国泰君安和华泰证券的净资本分别为966.4亿和435.71亿。这意味着跨境业务的潜在规模为193.28亿元和87.14亿元,分别相当于其自营盘规模的16.13%和6.55%。考虑到华泰证券的255亿元的定增已于去年12月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的净资本未来将大幅增加,届时跨境业务规模预计都将达到百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