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简评:退市制度新常态,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
10 月18 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包括以下5 项主要内容:1)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2)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3)严格执行不满足交易标准要求的强制退市指标;4)严格执行体现公司财务状况的强制退市指标;5)完善与退市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退市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近期沪深交易所将发布修改后的上市规则及退市改革配套细则,从操作层面对上市公司退市有关问题予以明确。《退市意见》将于2014 年11 月16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