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讯宏观专题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地方政府债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众所周知,城投公司并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企业,从它的诞生开始,就跟地方政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了提高城投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完成基建任务,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给城投融资提供担保,在2014年43号文发布前是很常见的做法。
43号文作为新一轮财税改革的起点,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性融资职能,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的权限。
但在2015年的经济下行和稳增长压力下,在不违背“企业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不分”这一大前提下,新出台的政策出现了松动。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开了正门,但限额管理与稳增长目标之间存在难以平衡的冲突,地方债资金用途受到严格的监管。加之从资金来源端到资金运用端的传导链条也比较通畅,我们看到企业债、项目收益债、短融、中期票据、专项债、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专项建设基金、银行信贷、非标融资、明股实债的PPP和产业基金甚至互联网金融、P2P等各类金融工具,均给地方政府债务扩张提供了资金来源。
随着稳增长效果显现,政策基调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和严监管,中央开始对地方政府频繁突破43号文底线提供违规担保进行纠偏。
从所出台的政策看,总体思路是让地方债问题重回43号文所要求的框架内。根据被监管对象,可以将各种监管措施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地方政府和城投的,一类是针对金融机构的。双管齐下推进各类监管政策。
严监管之后,让城投和地方政府最头疼的莫过于融资紧了。未来应该如何破局呢?
一是融资困难的地区,合并城投,组建新的综合性城投集团,将业务相同或者互补的城投公司合并,实现城投的业务多元化,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和协同效应,提高城投融资能力。
二是加快市场化转型,尽管很困难,但这是城投不得不走的一步。
三是对部分评级不高的城投来说,可以考虑通过ABS融资。 四是通过TOT模式,盘活存量资产。 五是合规参与PPP模式。
风险提示:地方债务监管持续强化,城投信用事件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