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行业:互联网资管纳入金融监管,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l《通知》对于通过互联网开展资管业务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1)、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本质没变,依然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牌照,纳入金融监管。
(2)、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定向委托、理财计划、收益权转让等)公开募集资金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储等。
(3)、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增量立即停止,存量业务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个别情况复杂的机构可延长整改期限。
(4)、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或以引流的方式变相代销按规定须清理整顿的资产管理产品。同时,《通知》对不同类型的整治对象均提出了强有力的分类处置细则。
对行业的影响
(1)、对持牌代销机构没影响。本次整治的重点是非持牌机构发行销售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的行为。对于类似东方财富或同花顺旗下的基金代销业务而言,已于2012年先后获得证监会发放的基金代销牌照,同时,平台只代销标准化的基金产品,本身受证监会监管,不受本次整顿通知影响。
(2)、整顿互联网资管产品发行。原先众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无监管机构,存在一定的资金池、期限错配等风险因素;由于不受监管,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带和政策监管空白。尤其是某些非合规经营的网贷平台,凭借较高的收益率吸引众多投资者,存在外溢性风险。本次整治通知延续了一直以来“穿透式”强监管的风格,对于未能按时、按规清理整顿的网贷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影响较大,尤其是明确指出,即便对于已经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剥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网贷平台,依然将分立后实体视为原有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验收。
(3)、资产管理回归金融监管。本次《通知》明确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否则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同时依托互联网进行展业的资产管理业务也一并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且必须持牌经营。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迫使资管业务回归金融监管,与前期银行资管新规”去杠杆、去嵌套“等原则相一致,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依然是金融行业的主旋律。
风险提示
风险外溢性事件l监管持续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