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终止挂牌征求意见稿点评:新三板重大制度建设再添基石
投资要点
股转系统发布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市场制度,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摘牌机制,保障市场进退有序、健康发展,2016年10月21日,股转系统起草并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给予企业充分的去留自主权,对于IPO不设置障碍。在征求意见稿中,股转系统明确说明了企业终止挂牌的条件(包括IPO);与此同时,股转系统确切表明了对于终止挂牌申请材料仅作形式审查,且回复的时限仅为十个转让日内,由此充分说明了股转系统给予了企业充分的去留自主权,股转不设置障碍:一方面有利于让优质企业打消挂牌新三板难IPO的顾虑,增强新三板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股转对于新三板长期制度优势的自信,给予企业去留充分的自由。
宽进必致企业良莠不齐,强制摘牌制度有利优胜劣汰。在征求意见稿中设定了清晰的强制摘牌制度:第一方面,让还未挂牌新三板的不良企业,能够清楚的认识到新三板市场的严谨性与规范性,进而不会乱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第二方面,能够让已在挂牌企业认识到自己行为范围之所在,更加严格要求企业所为;第三方面,新三板“宽进”的制度必然导致企业的良莠不齐,市场自然选择与强制摘牌制度,双管齐下,能保证新三板不断优胜劣汰、良币驱逐劣币,保证新三板成为优质企业的集中营。
企业摘牌不能一走了之,投资者合法权益需充分保障。如果企业主动申请终止挂牌,能否妥善保障异议股东权益是股转系统考核企业能否顺利摘牌的内容之一,这将为投资者提供较强的安全感;对于被强制摘牌的企业,不是融资后犯了错就能一走了之,而是要让挂牌公司或者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设立专门基金,对股东进行补偿: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犯错的成本;另一方面,再次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摘牌制度设计市场化,若能严格执行,市场整体质量将得以提升。总体而言,此次股转系统设计的挂牌企业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非常的简洁明朗与市场化,由于新三板不同于A股,这里存在近万家的企业,所以摘牌制度在新三板大概率会被严格执行,这不但有利于企业能够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且有利于市场的优胜劣汰,提升市场整体质量;还能够规范整个市场,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投入热情与信心。
风险提示: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