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行业:补助资金年初预拨体现顶层决心
事项.
财政部办公厅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布《关于报送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销售计划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的通知》(财办建【2015】39号,以下简称“财办建39号文”)。通知指出,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按“年初预拨、下年清算”办法执行。
主要观点.
1、由“按季拨付”改为“年初预拨”,新能源汽车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2009年至今,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的相关规定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2009-2013年的按需拨付、2013-2014年的按季预拨及2015-2020年的年初预拨。此次财办建39号文“年初预拨”方式的实行,体现了顶层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日益坚定的信心。
2、补助资金拨付方式的变化,释放了更明显的鼓励信息,促进整车企业制定更加积极的发展目标。结合财建134号文对财政补助采取逐年退坡的方式,补助资金年初预拨的方式将推动整车企业主动制定更积极的发展目标,新能源汽车销售高峰有望提前到来,优先获益的将是具备一定市场优势并在产业链布局方面有所建树的整车企业。
3、新的资金拨付方式有利于提高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的资产周转率,有利于加速行业的优胜劣汰和产业链的结构升级。在年初预拨的办法下,整车企业需要更早地制定明确的年度发展规划及生产规模,而关键零部件配套商则可在更为明确的订单需求下设计产能并制定生产目标,有利于避免未来关键零部件如动力电池的阶段性产能不足问题,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协调发展。同时,由于整车企业的话语权得到进一步增强,低端产品生产线重复建设的情况能够得到一定抑制,而优质产品供应商的行业优势有望得到进一步增强,行业的优胜劣汰将明显加快。
4、投资建议:整车方面,推荐在市场占有率及产业链布局等有较大优势的比亚迪、宇通客车;零部件方面,推荐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及市场开拓等处于龙头地位的汇川技术(驱动器)、纳川股份(动力总成)、东源电器(动力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