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改革:美日历史经验的启示
背景:LPR 核心是解决利率市场化“形得成、调得了”的问题。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原则。随着 2015年存贷款利率浮动限制的取消,狭义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利率“放得开”目标基本实现。而近期 LPR 的深化改革正是针对“形得成、调得了”的问题对症下药,一方面,18家代表性银行的报价机制保障了 LPR价格的市场化形成,另一方面,与 MLF 利率挂钩也保证了央行的利率调控能力。 LPR 改革的落地,意味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深入以市场化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为核心的改革阶段。
美国经验:LPR 是利率并轨过程中重要的转型工具 大萧条后美国开启双轨制,但石油危机后面临较大问题。大萧条后,美国利率管制加强,“Q 条例”规定存款上限,LPR规定贷款下限。但石油危机后货币大幅紧缩,货币市场利率攀升,银行面临存款流失,贷款被商业票据分流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美国开启利率市场化进程。为了应对货币市场基金分流和商业票据冲击,银行存款和贷款都慢慢转向市场利率定价。1986年,Q 条例完全终结。
LPR 盯住联邦基金目标利率,贷款利率则主要盯住 Libor。
危机后,联储货币体系由数量调控转向价格调控,使用目标区间指引联邦基金目标利率水平,LPR 则盯住联邦基金目标利率,主要为小型银行和小额贷款作基准,更多贷款利率的锚则逐步从 LPR 转向 Libor 等市场利率。
日本经验:内外压力下,利率市场化改革循序渐进推进 二战后日本开启利率管制以维持低利率,刺激经济增长。二战后,日本出台与 Q 条例类似的《临时利率调整法》,维持人为低利率政策以刺激经济发展。
内部财政压力叠加外部美国压力,日本利率并轨逐步完成。
石油危机压力下日本财政发力,日本国债二级流通市场的形成拉开利率市场化改革序幕。同时,美日贸易摩擦发酵,日本政府在美国压力下允许发行 CD,存款端从大额存款利率到小额存款利率逐步放开,贷款端从短期贷款利率到长期贷款利率逐步改革,最终完成利率市场化。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