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方财政看城投风险:哪里的置换债发行空间大?
2015《新预算法》实行后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并允许发行置换债券置换认定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在前期置换债发行计划完成情况下,2019年继续允许发行一定数量的置换债,哪些区域的置换空间较大?
目前发债收入占综合财力的比重仍较低,但占比在上升,各区域债券发行规模和速度差异较大,江苏、河北发行规模较大,贵州、河北发行增速较快。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占综合财力比重为9.1%(2017年6.5%),青海、天津、河北等19个区域占比高于全国,上海、北京、贵州、西藏等4个区域占比不足6%,对债务收入依赖较低;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发行2.17万亿,同比增长58.4%(2017年32.2%),江苏、河北、广东等9个区域发债超过1000亿元,宁夏、西藏不足200亿;贵州、河北等12个区域发行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北京和上海发行同比增速不足10%。
部分负债率较高的区域未来发债空间或受限;海南、宁夏、上海等区域置换债发行空间对发债城投有息债务余额的保障程度较好。2018年各省政府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平均为25.7%,西藏、广东等5省的负债率在15%之下,但青海、贵州两省的负债率已超过50%,未来发债空间有限。发债留存额度(债务限额-余额)显示北京、上海、广东、河南、江苏未来发债额度较大,发行置换债置换存量或有债务的空间也相应较大。海南、宁夏、上海、辽宁、北京、西藏、河南、广东可能发行置换债的留存额度对区域内发债城投有息债务余额保障程度较好,而重庆、内蒙古、天津和湖南的保障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