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行业重点关注:黑龙江省印发《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新投产燃煤火电机组从市场交易获得发电量;三峡水利、浙能电力公布2016年发电情况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试点方案》。方案指出,为深化黑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2017年黑龙江省将加快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形成充分竞争的机制,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提高价格灵活性。采取的措施包括完善电价机制,加快核定输配电价、加快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扩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及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水平。2017年全省电力交易规模争取扩大到80亿千瓦时以上,可采取火电直接交易、风电与火电捆绑参加交易等多种形式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自2017年起,新投产燃煤火电机组,除承担供热的热电联产机组外,均参与市场竞争,从市场交易获得发电量。允许自备电厂少发、停发,由大型低能耗发电机组有偿交易替代发电。目标利用1年至2年时间,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