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点评:民促法三审在即,民办教育资产证券化将加速
【事件点评】
分类管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填补全国性政策空白。自2003年9月1日开始的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将民办教育机构定性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事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的回报,但合理的回报到底是多少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相关重要的配套政策迟迟未出台。而此前国务院提交的草案明确指出民办学校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法人,进行分类管理,在人大会上二审未通过的民促法,即将在2016年10月底迎来三审,如最终获得通过,将填补全国性法律的空白,有利于民办教育的长期发展。
民办教育资产证券化将加速,利好优质民办教育企业。民办学校营利与非营利界线模糊、资产无法证券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办教育的长期发展。我们认为若民促法分类审议通过,将会给资本市场带来重要影响:第一,民办教育资产证券化将加速。民办教育企业将通过IPO/并购的方式实现资产证券化,更重要的是教育资产将消除并表障碍,未来教育板块规模有望快速增大。第二,优质教育企业能够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快速扩张。由于非营利性办学限制,很多教育企业无法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实现外延扩张,只能依靠自有资金,往往难以实现快速发展。未来营利性办学分类后,将打通相应障碍,具有品牌效应、可复制能力强的民办教育企业,将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快速扩张。
建议关注资产证券化程度较低的幼儿园资产、民办学校、国际学校、课外培训机构。据CIC 统计,中国民办教育产业规模2016年将高达9200多亿元,发展空间巨大。此次修正案的总体方向是“松绑”营利性学校,作为民办教育机构的重镇——幼儿园、课外培训、民办学校、国际学校等优质教育学校之前资产证券化程度较低,将率先受益,我们预计未来几年教育行业并购热潮将持续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