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评论:天威集团如期违约,后续违约事件或将放大
观点简述:
4月21日下午,天威集团公告称其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1天威MTN2,债券代码:1182127)原定于4月21日支付的2015年度债券利息无法按期兑付,在经过两次风险提示后,天威集团最终出现实质性违约,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第一家公募债券违约的国有企业。
在中债资信于4月16日发布的特别评论《外部支持不确定性增加,天威集团或将开启国企债券违约先河》一文中,已就天威集团出现巨额亏损的原因、天威集团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控股股东南方工业施以援手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分析结论认为天威集团自身无利息兑付能力,且南方工业代为付息的可能性很低,天威集团的最终违约符合我们的前期预期。
在天威集团尚未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的时候,市场就已经对其偿付能力产生了怀疑,但仍然对南方工业在最后时刻出手相助抱以很大希望。然而,事实却是相当残酷,11天威MTN2本年度应付利息仅8550万元,若南方工业有意相助,以其雄厚的资本实力可谓不费吹灰之力,但其最终还是选择了袖手旁观。或许从根本上讲,南方工业或者某些层面已经战略放弃了天威集团或类似天威集团的经营困难、财务恶化的企业,而这种扫地出门、隔岸观火的放弃方式,则基本相当于宣判了天威集团的死刑。未来一年内,天威集团有25亿元的中期票据、20亿元的私募债券、40亿元的银行借款需要还本付息,既然南方工业能够容忍天威集团利息违约带来的负面影响,那么本金违约同样可以忍受。预计“天威集团”违约事件将继续放大,后续处理举措值得关注。
在中债资信于4月20日发布的《新常态下企业信用风险分化与评级机构信用政策选择》一文中,就新常态下的经济运行状态、经济发展模式、政策导向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市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的影响进行了深度分析;其中一个主要观点就是:外部支持,或者说隐性担保,在当前的市场及政策环境下已不是很能站得住脚,需弱化规模、所有制性质、外部支持等因素对企业信用品质的影响,同时强化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及财务可持续性对信用品质的支撑作用。天威集团违约事件,无疑印证了上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