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点评:提力增效,助力民营
三大亮点:规格更高、内容更全、力度更大
亮点一:
规格更高
本次《意见》为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对民企宽信用政策进行了整理升华,其政策重要性与指导意义均高于之前所出台的民企宽信用文件/措施等;同时《意见》对于银行、险资、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金融机构/金融中介均有提及,基本实现全覆盖,相较其他政策指导性更强;提出“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等意见,较之前政策措辞显得决心更大;提出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目标更加长远。
亮点二:
内容更全
《意见》以民企“三支箭”融资为突破点,微观方面对如何加大民企信贷投放、债券融资、股权融资进行了全面详实的总结;同时宏观方面围绕“三支箭”,进一步提出健全地方增信体系,并创新性提出了强化融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提出解决民企融资难的建设性纲领,体现了精准调控的方针。
亮点三:
力度更大
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失效的最根本原因在于银行“堰塞湖”的形成,即银行惜贷问题难以解决。而造成银行惜贷现象的原因在于银行监管体系的约束。本次《意见》直切目前我国民企融资难的本质问题,较之前力度更大,综合了之前不同时点提出过的包括调节MPA参数、加大资本补充力度、创新资本补充工具、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案,从监管层面疏通银行“堰塞湖”,从而提升银行对民企放贷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