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城镇燃气管网配气价格指导意见出台,上限ROA7%超预期
核心观点。
明确城镇燃气配气管网准许收益率(税后全投资收益率/ROA)上限为7%:这一上限高于目前城市燃气商(不包含接驳费)ROA 3-5%的水平,对于城市燃气商的项目盈利性没有实际限制。 2017 年5 月15 日出台的意见征求稿提出6%的ROA 上限,但是没有明确是否包含接驳费。接驳费毛利率可以达到70%以上,因此城市燃气商的ROA(包含接驳费)可以达到6-10%;所以当时6%的ROA 上限引起市场恐慌。《指导意见》明确接驳费不包含在准许收益的计算中,如今潜在风险已消除。
“接驳费”不在监管范围:《指导意见》明确了对于城市燃气运营商准许收益监管只限于燃气配送,不包含燃气接驳费。接驳费一般占城市燃气公司总毛利的50-70%。因此城市燃气公司高毛利的接驳费业务得以维持,保证未来的盈利性。
取消了管道负荷率60%的要求,配气价格下行风险大幅减少:城市燃气的配气价格按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配送气量计算确定。核定管道负荷率决定了理论管道配送气量,对单位配气价格制定影响巨大。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配气管网实际利用率在30-40%,造成低利用率的原因在:1.企业和政府的超前建设;2.安全运行的考量。2017 年5 月份意见征求稿中的60%管道负荷率已不在此正式文件中提及。《意见指导》没有指引一刀切的负荷率指标,而是考虑到各地的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应对最低配气量做出限制性规定避免过度超前建设导致配气价格过高。因此我们判断核定新项目的管道负荷率将接近现有配气管网30-40%的利用率,配气价格下行风险大幅减少。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指导意见》明确了城市燃气商高毛利的接驳业务不在监管范围,因此不会取消。同时文件制定的7% ROA 上限保证了新的城市燃气项目维持合理回报水平。政策上的不确定性消除,利好城市燃气运营商。建议关注:百川能源(600681,未评级)、深圳燃气(601139,未评级)、重庆燃气(600917,未评级)风险提示。
天然气消费量增长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