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创投跟踪系列研究一:防微杜渐,暂停类金融企业新三板挂牌
事件描述
据财新网2016年1月19日报道,新三板暂停类金融企业挂牌,一行三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暂则不受影响,预计将有68家公司挂牌受阻。
事件评论
继暂停PE挂牌融资后,证监会继续加强约束,暂停所有类金融企业挂牌。类金融企业包括除了一行三会监管的银行、券商、公募基金、信托,其他由金融办监管的企业,包括小贷、典当、担保、PE、P2P等。2015年12月25日证监会暂停PE机构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和融资;2016年1月19日挂牌限制扩容至所有类金融企业,预计将有68家企业受此影响,其中有6家已获核准,62家处于待审查状态。
类金融企业挂牌或突破原有资本金和杠杆监管范式,限制挂牌融资目的在于规范该类企业业务发展、加强类金融企业监管。类金融企业在杠杆监管、融资模式等方面均受到一定的限制,小贷和融资租赁杠杆倍数分别不超过2倍和10倍,挂牌融资将通过补充资本金以实现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利用高杠杆快速扩张将积累一定的潜在风险。在当前金融风险频发背景下监管层通过限制该类企业挂牌融资的目的在于规范该类企业业务发展,加强监管。
对已完成挂牌融资的类金融企业而言,新增受阻凸显其稀缺性,已募得资金加速其发展。从资金博弈层面而言,限制新增类金融企业挂牌凸显存量标的的稀缺性,引发市场惜售心理;同时先行完成挂牌融资的企业能够有效利用融资实现快速发展,与未挂牌公司相比,其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更有望实现突破,加速业绩分化。
我们认为未来监管层将持续对于类金融企业的挂牌融资进行监管,但将更多地采用加强信息披露、规范业务开展、明确募集资金投向等方式。目前证监会正对于前期PE机构频繁巨额融资进行调查,限制挂牌融资的目的在于防范金融风险发生。未来监管层将规范类金融企业业务开展,加强信息披露,尤其是募集资金投向和使用状况,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类金融企业将被市场和监管层所接纳,其融资后续将陆续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