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金凌志
单位净值:1.2189 | 净值增长率:-0.12%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12% | 累计净值:1.5869 | 截止日期:2024/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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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56.67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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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A/B | 基金代码 | 202108 |
成立日期 | 2012/7/2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46.495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46.495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56.67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金凌志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全债指数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A/B类和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A/B类和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目前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如未来条件允许,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可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供H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该项调整须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后,如H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