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价:-(-) | 涨跌幅:- | 涨跌额:- | 成交量:- | 折溢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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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1.3037 | 净值增长率:0.26% | 累计净值:1.8094 | 截止日期:2024/4/29 | ||
最新规模:2.38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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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LOF)C | 基金代码 | 162105 |
成立日期 | 2015/3/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82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82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3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林龙军 周雅雯 | 运作方式 | 封闭式 |
基金类型 | 封闭债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9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95%+沪深300指数增长率×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含商业银行依法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回购、货币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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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份额由回报A、回报B构成,回报A的预期收益稳定、风险较低,回报B由于具有一定的杠杆倍数,其预期收益与风险较高;《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后,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为积极配置的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进行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