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李丹
单位净值:1.1575 | 净值增长率:0.07% | 累计净值:1.6205 | 截止日期:2024/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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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17.72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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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 基金代码 | 161820 |
成立日期 | 2012/8/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5.31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5.31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7.7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丹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持有人提供稳健的当期收益和总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政府代为发行的地方债券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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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