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邵炜
单位净值:1.0045 | 净值增长率:-0.15% | 净值增长率:-0.15% | 累计净值:1.0045 | 截止日期:2025/02/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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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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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东海增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东海增益债券发起式E | 基金代码 | 023256 |
成立日期 | 2025/1/2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 (--)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邵炜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严格管理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 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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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债券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 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票(含创业板及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FOF基金、可投资基金的非FOF基金、货币市场 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全市场的股票型ETF除外))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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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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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