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0197 | 累计净值:1.0197 | 截止日期:2024/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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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52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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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明亚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明亚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A | 基金代码 | 020209 |
成立日期 | 2023/12/2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1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1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5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何明 赵鑫岱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保持资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多种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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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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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 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按该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计算,即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相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