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概况 |
基金全称 |
华润元大泓远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润元大泓远利率债A |
基金代码 |
019563 |
成立日期 |
2023/10/2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9.85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9.85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40.85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尹华龙 曹芙蓉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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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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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仅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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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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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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