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银河星汇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河星汇30天持有债券C |
基金代码 |
018528 |
成立日期 |
2023/9/2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14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14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沛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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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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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0%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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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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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和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份额相同;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