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中欧预见养老2040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
基金代码 |
018515 |
成立日期 |
2023/11/1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20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20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55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邓达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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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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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依照下滑曲线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灵活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在力争实现养老目标的前提下,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47.18%+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2.82%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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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逐步降低整体组合的波动性,并实现风险分散的目标。本基金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小,但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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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锁定持有期;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