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泉果思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泉果思源三年持有期混合C |
基金代码 |
018330 |
成立日期 |
2023/6/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369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369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33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刚登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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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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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对公司基本面深入的研究分析精选优质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a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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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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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限,按该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相同;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