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安中证基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中证基建指数发起式C |
基金代码 |
016909 |
成立日期 |
2022/11/1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15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15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2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璇子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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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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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基建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5%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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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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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3、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