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概况 |
基金全称 |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A |
基金代码 |
016193 |
成立日期 |
2022/7/2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7.999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7.999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8.35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吕程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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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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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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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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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与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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