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概况 |
基金全称 |
天治鑫祥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天治鑫祥利率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12632 |
成立日期 |
2023/7/1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4.925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4.925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5.0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郝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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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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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主动债券配置,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信用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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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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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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