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2022 | 净值增长率:0.59% | 累计净值:1.2022 | 截止日期:2024/5/14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9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建信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 ||
基金简称 | 建信恒生科技指数发起(QDII)A | 基金代码 | 012570 |
成立日期 | 2022/9/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44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44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29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薛玲 刘明辉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科技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及其他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含港股通标的股票)。此外,本基金可投资于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含ETF)、还可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港股,将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