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宏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宏利中短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12384 |
成立日期 |
2021/12/1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135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135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高春梅 沈乔旸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中短期纯债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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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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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国债期货、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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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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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每年每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次数最多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