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泰沪深300指数量化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泰沪深300量化优选增强指数C |
基金代码 |
012207 |
成立日期 |
2021/7/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78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78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2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邹巍 李玉刚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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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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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主要通过运用量化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比较基准 |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含股指期权)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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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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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