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0.7755 | 净值增长率:-1.3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30% | 累计净值:0.7755 | 截止日期:2023/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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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3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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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A | 基金代码 | 006658 |
成立日期 | 2019/4/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67 (2023/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67 (2023/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13 (2023/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商品型 | 二级分类 | 其它资产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 ||
基金比较基准 | 95%×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范围具体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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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