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2359 | 净值增长率:0.06% | 累计净值:1.2359 | 截止日期:2024/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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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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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宏利全能混合(FOF)A | 基金代码 | 005221 |
成立日期 | 2017/11/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64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64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晓龙 张轩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普通股票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运用风险平价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创造较高的绝对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7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但基金中基金除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以为投资者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创造较高投资收益为目标。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相对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