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俞瑶
单位净值:1.0876 | 净值增长率:0.18% | 累计净值:1.0876 | 截止日期:2024/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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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97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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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C | 基金代码 | 005114 |
成立日期 | 2017/12/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890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890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97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俞瑶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复制结合相对增强的投资策略,即通过指数复制的方法拟合、跟踪沪深300指数,并在严格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增强的组合管理。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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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