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七日年化收益率:0.00% | 每万份收益:0.000 | 年化标准差:0.00000 | 截止日期:2018/1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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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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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上投摩根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上投摩根现金管理货币 | 基金代码 | 000685 |
成立日期 | 2014/8/1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2 (2018/10/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2 (2018/10/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18/10/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 | 二级分类 | 货币A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1)现金;(2)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3)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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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自动合并入下一日收益中进行分配;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投资者已获得T+0赎回服务的基金份额应遵循下述原则:当基金T日净收益大于零时,投资者不再享有上述基金份额自T日起产生的投资收益,该部分收益归入基金资产。当基金T日净收益小于零时,投资者应承担上述基金份额T日产生的亏损,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持有人向上述投资者追索该部分亏损。 8.如法律法规对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或方式进行修改,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修订后的相关规定对本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