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魏玉敏
单位净值:1.3686 | 净值增长率:-0.01%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1% | 累计净值:1.7066 | 截止日期:2024/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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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1.52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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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交银双利债券A/B | 基金代码 | 519683 |
成立日期 | 2011/9/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8.417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8.417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1.5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魏玉敏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析,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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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以及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