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4106 | 净值增长率:-0.24%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24% | 累计净值:0.4106 | 截止日期:2024/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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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29.26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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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ETF | 基金代码 | 513980 |
成立日期 | 2021/6/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71.25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71.25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9.2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晓南 金璜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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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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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3、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6、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