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吴迪
单位净值:1.1140 | 净值增长率:-0.09%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9% | 累计净值:1.3590 | 截止日期:2024/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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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3.53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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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广发聚源债券C | 基金代码 | 162716 |
成立日期 | 2013/5/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173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173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3.53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吴迪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集合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和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可转债申购。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今后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利率互换、利率期货等固定收益类金融衍生工具或其他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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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