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陆志明
单位净值:1.1074 | 净值增长率:2.06% | 累计净值:1.3266 | 截止日期:2024/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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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32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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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广发深证100指数(LOF)A | 基金代码 | 162714 |
成立日期 | 2020/5/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9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9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3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陆志明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深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 ||
基金比较基准 | 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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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