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邹建
单位净值:0.9128 | 净值增长率:1.52% | 累计净值:0.9128 | 截止日期:2024/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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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6.28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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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大成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A | 基金代码 | 160926 |
成立日期 | 2020/7/1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6.88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6.88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6.2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邹建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组合优化,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益率×6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封闭期内,本基金可以通过战略配售投资创业板股票,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同时,采用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通常有一定限售期,因此,本基金投资面临限售期内标的无法交易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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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具体权益分派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