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0210 | 净值增长率:0.10% | 累计净值:1.3230 | 截止日期:2018/1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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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48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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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 | 基金代码 | 070033 |
成立日期 | 2012/9/2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475 (2018/11/15)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475 (2018/11/15) |
基金规模(亿元) | 0.48 (2018/11/15)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审慎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下,力争当期总回报最大化,以谋求长期保值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企业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个月内卖出。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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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三个月最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单位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 4、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6.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