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汇泉安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泉安阳纯债C |
基金代码 |
020824 |
成立日期 |
2024/3/1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051 (2024/3/19)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051 (2024/3/19) |
基金规模(亿元) |
2.75 (2024/3/19)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沈鑫 杨宇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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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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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积极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地方政府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银行存款、国债期货、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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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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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