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夏鼎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鼎昭利率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20565 |
成立日期 |
2024/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2.903 (2024/2/6)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2.903 (2024/2/6) |
基金规模(亿元) |
33.17 (2024/2/6)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明宇 文世伦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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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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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基金资产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追求持续、稳定的收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于信用债券、次级债、同业存单、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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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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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