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城智盈添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城智盈添益债券发起式A |
基金代码 |
020181 |
成立日期 |
2023/12/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01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01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雷俊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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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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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保持流动性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人民币)×2%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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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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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