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安月月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月月鑫30天持有债券发起式C |
基金代码 |
019807 |
成立日期 |
2023/12/1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784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784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马晓璇 郑如熙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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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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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各类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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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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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视同收益分配前原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即在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