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王海明
单位净值:1.0093 | 累计净值:1.0093 | 截止日期:2024/5/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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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4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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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泰保兴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泰保兴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 基金代码 | 018723 |
成立日期 | 2023/11/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39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39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2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海明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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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经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计算;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投资人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